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房产给妻子,需要房产更名费吗

离婚
2019-09-06 12:5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1,房子是你在婚前买的,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2 待拆迁的房子,要看是明确赠与给你还是赠与你们夫妻。
    3,现在的房子,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 离婚后的房产涉及很多问题,所以在交易中心办理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都格外仔细。首先,必须夫妻双方全部到场签字,此前也出现过有人冒名顶替来进行离婚后的房产更名,都被工作人员识破。
    手续上如果是协议离婚就拿离婚协议书,如果通过法院裁决的,就拿法院判决书,房产部门将根据相关证明为双方办理更名。其中包括离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契证等,由于是夫妻双方分割财产,所以免交契税及鉴定费,只需要交纳100元查档费及80元工本费,交易费则按每平方米3元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