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供电企业集体性质的员工,企业里有集体性质和全民性质,九十年代都没啥差别,后来距离越拉越大,单位说集体工涨工资省公司没政策,所以基本工资十几年不调整,地方企业调工资我们靠不上,找企业,领导说到退休跟全民拿工资一样多。工作近30年,临近退休才知道被企业忽悠了,刚退休的同事工资少得可怜,26年工龄才拿1426元,30年工龄不到1800,而全民工退休,工龄短最低的四五千,高的达到七八千。现在我们到处找说法,市公司,省公司都去了,答复更惊人,原来我们集体工张工资省公司既没政策张也没政策不涨,完全是本企业内部操控,我们被企业忽悠30多年,现在公司领导说是历史遗留问题,过去错就错了无法改过来,我们不知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