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结婚证丢了??没有户口可以补办吗

2019-09-06 19:1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
    (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件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 离婚后同居,户口:在当下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说明情况,出示离婚证,然后开个户籍迁移证。带着户籍迁移证然后回老家,出示老家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或者村委会、社区相关证明或者老家家庭的户籍本就可以迁回户口。
    具体得先去派出所户籍科去咨询,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
  •   在没有户口本的前提下,户籍证明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  户籍证明:  1,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2,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3,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 结婚证就不需要补办了,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要求原登记机关开具婚姻证明到法院起诉
    去注册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证的补充。
    去民政局办理的话,需要有双方离婚协议
    ,内容包括对财产的分割清单以及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否则只能去法院起诉。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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