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在我家协商事情,未果,要动手打人,家人出手较重将对方脸部打伤,对方去医院检查,我方出了1000元医疗费,医生说开点药自己回家养养就好了,对方非要求住院,目前已经在医院住下了,扬言要勒索我们,随后对方报警,警方已经来录完口供,想问一下,如果对方要求赔偿金额夸大,协商未果,我们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对方提供的所有医疗单据我们都要给钱吗?这个赔偿有什么标准吗?

2019-09-06 20:42: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赔偿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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