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有了第三者,女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9-06 23:57: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男方和第三者对外以夫妻相称的,导致他人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则男方和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的。如果男方构成重婚罪的,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同时可以要求男方精神赔偿的;如果没有对外以夫妻相称的,则可以是非法同居关系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多分财产和精神赔偿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财产
    2、男方和第三者所生的子女无论男方是否离婚,该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和婚生小孩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则不用。《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