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申请贷款,合同签好了!我又不想贷款了!说是要上法院告我,我咨询了一下派出所说是骗人的!

2018-08-26 16:4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办理流程:
    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
    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
    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
    第二,分期履行借贷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 从实际看,网上合同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下;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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