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六级伤残应该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2019-09-07 06:5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人身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于事故伤害的伤残等级大小,需要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通过鉴定意见得出,因此,单凭打听就认定伤残等级的大小还存在不确定性。在治疗终结后,您需要向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并拿到具体构成伤残等级的鉴定报告。
    若为6级伤残,依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获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 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由情况而定。
      《保险法》明确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生车祸保险公司理赔后,受害人一般不可以再向第三方责任人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一般为首先撤出事故现场以保障正常交通事故的恢复,再则是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第三步则需要事故双方写明事故的经过,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第四步带上相关证件以及定损单到交警事故处理点进行事故处理。
    最后由交通部门审核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
  • 在伤残等级鉴定中规定,一级伤残最严重,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十级伤残为最轻。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0 个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5714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