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孩子四岁,我想要孩子,但男方不给还要抚养费,我没有固定工作,我需要承担抚养费吗?信用社有二十万贷款我签的字,但是我不知道钱用到哪里去了,我不知情。当时我在坐月子,还有一个十万高利贷妻都签字,我也签字了,但是也不知道钱用到哪里去了,我不知情。当时男方为了还赌债,在我名下买了一辆车,然后抵押了赌债,每月需要还车贷,我现在离婚,这些债务怎么分割,我需要承担多少?

离婚
2019-09-07 09:1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赌债属于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并且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对此是不予保护的。其次,由于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偿还。
    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赌债,否则仍有承担该债务的风险。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或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 1.你把车辆登记证拿去车贷金融公司做抵押贷款,与金融公司成立的是抵押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你应该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责任,对方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借款,如果超过约定期限,那么属于违约情形。
    4.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失赔偿,所以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关键,需要仔细确认对方放款的时间。
    5.可以联系到对方,了解进展与拖延的原因,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可以诉讼维权。
  •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购置生活用品或修建房屋、履行抚养教育或赡养义务、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等所欠的债务等。
    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的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由此所欠的债务等。
    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很明显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须有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没有必要为你丈夫偿还债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