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我在一家公司做饭8年了现在老板不要我干了但我和他公司没签合同他能给我补偿金吗合同他能给我补偿金吗?你好!我想问问我在一家公司做饭8年了现在老板不要我干了但我和他公司没签合同他能给我补偿金吗?

2019-09-07 09:1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卡或记录(职工工资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
    (一)、
    (三)、
    (四)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双倍工资。

  • 1、首先你要弄清楚·公司是不是已经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则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找社保局进行赔付。
    2、如果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社会保险,则由公司单方面进行赔付。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根据,进行理赔。
    最基本的标准有: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的情况下)组成。
  • 申请未签劳动合同赔偿,但注意未签劳动合同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从你申请仲裁开始算倒退一年,另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算往后一年,重叠的部分有几个月,需额外支付几个月工资。
    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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