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债务人已经签署安置协议,但是房子还没下来,能申请法院针对已经签署的安置协议进行查封吗?谢谢

2019-09-07 11:43: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因此,只有在你书面确认该房产属于你父亲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查封,法院现在采取的查封行为及对执行异议作出实体处理的作法都是违法程序规定的。如果法院或债权人认为产权属于你父亲,而你又不愿意书面承认,法院应当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确定房产权利或是根据合同法和74条行使撤销权。
    尽管法院处理程序上有问题,但由于你父亲确实有无偿转让财产,规避债务的嫌疑,且已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所以最终能否保住房子殊难预料。
  •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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