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驾驶致人轻伤,肇事够没有逃逸

2019-09-07 14:1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后驾驶如何处罚?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提起自诉。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类案件一般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自诉: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案,由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2、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最终做出不予追究决定的。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级,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