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双方无子女

离婚
2019-09-08 14:00: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可以说,如果一个人想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因此,建议你,如果真的不离婚,要捍卫婚姻,为了孩子,也是为了自己的感情,你必须尽最大努力和你对象沟通,通过法院给她做工作,挽回她的心,避免她再次起诉。
    如果的确无法挽回婚姻,第一次离婚时适可而止。但是本案如果女方提供了仍为处女的医学检验报告第一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很大的,如果男方不想离婚,只有设法挽回女方的心了。

  •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