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老婆没有户口本能落户吗

2019-09-08 14:2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领了结婚证,户口还没迁,能得到土地拆迁补偿安置费。土地占用补偿一般按面积进行补偿,而不是按人口补偿,即使迁来了户口恐怕也难增加补偿。有些地方的房屋拆迁补偿也有按户口的,这主要看各地规定。
    现在已将户口迁入冻结了,你们那里可能确实是按户口补偿,但既然是冻结,就说明当地政府担心突击将户口迁入,也就是说到明年7月3日以后迁入就不给予补偿了。

  • 1、当事人属于无户口人员的,应由父母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户口本了。
  • 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期间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平均分担,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由自己承担。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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