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交通事故有十级伤残的有什么陪偿呢!

2019-09-08 15:1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至第十三条对应承担事故责任的主体作了明确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核心问题,就是责任主体的确定,只有确定了责任主体,才能解决由谁承担责任、由谁来赔偿损失的问题。
    一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50条的规定,原则上由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享有者承担责任,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责任。二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的规定,针对违法情形下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制裁违法行为,而规定行为人为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责任主体的确定主要是从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这两个方面来考虑。所谓运行支配,是指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运行利益的归属,则是指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
    一般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可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主体。同样,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也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 1、交通事故伤员一星期后住院对赔偿没有影响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游客作为一个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的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或者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应当支付伤者的医疗费、住院护理费以及死者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游客想最大限度得到赔偿,最好的办法就是谁有赔偿能力就应当首先起诉谁,而不是图省事、省钱,以合同违约起诉旅行社。当然,在旅行社中,比较大的旅行社是有相当实力的,如果以违约之诉起诉,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没有问题的。
  •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等级分为了十级,其中第十级伤残算是最轻的,但是也会对受伤者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很重要的哦。本文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具体解答。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 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