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的是,小孩上户口,我母亲有案底,小孩上户口跟家人有案底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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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如下:
申办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
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注:最好为孩子办理户口快一些,因为一旦丢失某一证件,办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
费用大约不到100元,一个月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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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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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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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