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工衣,录音,证人,工资流水,工作牌。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019-09-08 18:49: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工伤认定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一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已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前者需劳动者提供证明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牌、工衣工帽、同事证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各类报表单据、单位监控录像(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等。
    后者则无需提供上述材料,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 老板拖欠工资工人怎么讨薪?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1、如果您与老板(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您的工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的向您支付工资,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向您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您的描述,本案是拖欠工资的纠纷,不属于工商部门的管辖,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权益。
    2、如果您与老板(个人)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老板拖欠您的工资,建议您收集证据(您可以要求老板向您出具欠付工资的欠条、您可以在与老板谈话中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收集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老板向您付清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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