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由于男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的,女方大概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多少钱??

2019-09-08 19:13: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方出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赔偿。这个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一同提出赔偿请求。但是否构成法定赔偿情形,则需要法院具体认定。
    一、离婚时的过错赔偿原则:
    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几种典型的赔偿情形,例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等。
    二、“ 出轨 ”是一个含糊的概念,需要法院具体认定:
    按照婚姻法原则,并非只要一方有过错,就必须向另一方赔偿。
    而 “ 出轨 ” 的情形也是多种多样的。需要视具体情节轻重,要权衡错误的严重程度而定。
  • 如果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进行离婚的,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不存在符合的可能的情况下,则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依法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共同债务一并作出判决。
  • 夫妻中如有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获的损害赔偿需要具备相关的条件,并不是说一方出轨,另一方就一定能获得赔偿,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严格的认定。至于能获得多少赔偿,这个可能要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来确定,如果双方并无太大纠结,和平分手离婚的话,建议双方协商好赔偿事宜,如果说一方婚内出轨,还带有家暴等严重损害另一方的行为,
  • 男方出轨,女方可以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法律如何看待夫妻一方的出轨行为?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男方出轨,女方可以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对于出轨,又称婚外恋,是指行为人与婚外异性发生拥抱、抚摸、亲吻、性爱等亲密行为。根据情节恶劣程度,我们可以将出轨分为四个层次:   
    1、暧昧,即男方与婚外异性有暧昧的聊天记录,在大庭广众之下牵手勾肩搭背等。   
    2、通奸,即男方与婚外异性有临时、隐蔽的性行为,譬如在外开房等。   
    3、同居,即男方与婚外异性在外面租房或购房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重婚,即男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包括与其举行结婚仪式,在外声称其是男方老婆等。   对于同居、重婚的出轨行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对于暧昧、通奸的出轨行为,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只是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并不包括暧昧、通奸类出轨,因此人民法院并不支持暧昧、通奸类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二、法律如何看待夫妻一方的出轨行为?   
    1、出轨行为违反《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男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甚至非法生育子女,违反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对女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心灵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2、法院突破《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大到暧昧、通奸类出轨,合情合理,但不合法。   为了规避法律的制裁(重婚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极少男方会与情妇重婚;对于同居,由于具有临时性与隐蔽性,女方很难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事实上,就算男方真的重婚、同居,由于女方举证能力有限,通常只能证明男方与婚外异性言词暧昧,行为亲密,偶尔发生性关系,很难证明男方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更不用说证明男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了,因此在绝大多数离婚诉讼中,女方都是仅能证明男方暧昧、通奸。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将女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同居、重婚,导致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过小,也赋于女方过重的举证责任,不利于保护女方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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