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认识的,从认识至今,一天班没有上过,刚认识的时候,我手上有些积蓄,基本上1,2年没有出现过为钱吵架的,但是后来生意不好做,收入也不多了,前女友总是为钱与我吵架,我自己省着用,留出钱来尽量满足前女友。后来几年,一直都是靠我在外做点小活赚钱,2016年女友从家里拿了买车的首付,后期的贷款全部是我还的,一个月3500元,还了18个月,女友及她家人说,车子我用的多,所以该我还贷款,我与前女友及她家人说,她跟我在一起九年一分钱没有赚,我养了她9年,而且我与前女友的消费不低,一个月大概7000-10000元,这些我都不算了,我只想把我缴纳的18个月车贷钱给我就行,前女友及她家人还是说车每天我用的多,所以这个钱应该我出,而且还谈到,我就是在外面租车也要用钱,所以我向A咨询,我能否起诉。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