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没有联系方式可不可以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9-08 23:1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数量以及夫妻双方谁来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医院,只要能够有法院对子女归属进行确定就好,如果只有一方愿意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则只能够通过调解,然后不准许判离。
    要想离婚只能等到下次起诉。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情形,直接拟好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
    准备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有小孩的最好准备小孩的出生证明,还有计生部门的节育证明。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异议的情形。这个时候,就需要携带上述材料,到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简易方面,诉讼离婚复杂一些。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基本流程:
      
    1.写民事诉状;搜索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