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纠纷问题。我家的房子,当时一间给我叔叔,一间给我爸爸。但做房产证时就写了我爸爸的名字,因为我叔叔想用“无房户”去批房子,并承诺把另外一间房子给我家。现在他们住到新房子里了,但旧房子却也占着,我家想凭着房产证去起诉,可以吗

2019-09-09 08:5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估价有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估价有纠纷怎么解决,主要内容:  委托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估。原估价机构应当在收到复估申请的3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复估结论。
    原估价机构调整评估结果的,原估价机构还应向原委托人出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  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原估价机构应当及时向专家委员会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专家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并在收到申请后的1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
      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合法、规范、合理的,专家委员会应当出具维持原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的,拆迁人应在收到专家委员会意见的3日内要求原估价机构重新评估或者委托具有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另一家估价机构重新评估。
    受托机构应在7日内出具重新评估报告。当事人对重新评估的结果无争议的,重新评估结果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当事人对重新评估结果仍有争议的,拆迁人应重新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专家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意见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在未拿到房产证的时候,自己的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这时候是不能去掉房产证上面的名字的,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即可,房产证减名字手续如下:
      首先看这套房子贷款是否还完,如果还完了,就很简单,拿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需要几十块手续费。
      如果贷款没还完,会比较麻烦,因为减名字房产证要换掉,房产证号也会变,相应的,在银行的抵押证也要变,这样就要去银行开证明,还要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
  • 该怎么去预防房产证纠纷,  
    (一)勤于查询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在北京,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二)认真查验文件  签约前可以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临时使用证或有抵押,要拒绝签约,或者一定要求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保证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签好《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中要有专门条款对房屋产权和房产证相关内容有所约定,不仅要约定具体办理的最后时限,还要约定不能按时办理的处理办法。  
    (四)解约与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证具体是指什么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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