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十二岁以下不可以领养小孩吗是不是要满三十岁才可以领养小孩吗

2019-09-09 16:30: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收养孩子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符合以上收养条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经民政部门审查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劳动者的子女小学报名劳动合同书通常要求至少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没有在劳动局备案是可以的,除非学校或者当地教育部门有特殊要求,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进行详细了解,便于有针对性地准备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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