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协商好了,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09-09 17:3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中国目前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中,办理离婚案件,主要有三种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第一种就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这种方式必须是去夫妻一方所在的户籍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第二种是协议调解离婚,可以在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调解离婚,也可以在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调解离婚。
    第三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调解离婚,也可以在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调解离婚。
  • 如果离婚手续已经办好,这个时候已经从法律上讲不再是具有夫妻关系 ,所以也就不能称得上共同财产了,这个时候一方发生了遗产继承,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是,如果这个遗产继承发生在离婚手续办理前,那么这个时候双方还没终止夫妻关系,这个时候发生的遗产继承,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归个人继承,那么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协议离婚分作不同的种类。综观各国的法律规定,对协议离婚大致有以下两种分类:
    第一,以认可离婚的机关或适用程序为标准,协议离婚分为行政协议离婚和诉讼协议离婚。
    ①行政协议离婚是经过行政程序办理的协雄离婚,其中的行政机关包括户籍机关(如日本、蒙古的情况)、民事机关(如墨西哥的情况)、其他行政机关(如丹麦、挪威的情况①)。②诉讼协议离婚是由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办理的协议离婚。
    它又分作两种情况:其一,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批(如法国的情况);其二,当事人的离婚协议须经法院裁决(如奥地利的情况)。
    第二,以达成合意的方式为标推,协议离婚又可以分为三类:①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
    即当事人先对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然后提出申请。②一方提出离婚问题的要求,另一方予以承诺的离婚。③调解离婚。这种类型有两种:其一,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就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
    其二,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夫妻人身关系,经调解双方又对其后果达成合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