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8年1月份被人用刀砍伤头部,当晚已经报案,派出所也扣留了对方一辆小车,经法医鉴定报告结果是轻微伤,然后我要求对方赔偿金额15000元,而对方说只能赔7000元,至今这个案都没处理,派出所也没有任何通知,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9-10 05:53: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害人要经过派出所委托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做处理,轻微伤的处理,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轻伤,要判刑三年以下的,还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的,并不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即可。双方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确定如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