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单位上班工作了9年16年生的孩子!休产假时单位给开了基本工资扣完保险1300百元加一起不到一万元!上班期间单位给办理了生育补住一共2万多.然后单位报销回来说钱归公司!这样合理吗?

2019-09-10 09:0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期间有法定节假日要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你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你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方法: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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