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5年身份证掉了,被他人拿去在一家手机实体店以我的名义分期了一款手机为期是12个,金额为3400,现在金融机构不知道在哪里找来我的个人信息,每天给我发信息威胁我还款。他们还说要以贷款诈骗罪起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09-10 10:2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相关法条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贷款诈骗案,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起诉:贷款诈骗案件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起诉,法院也不会会受理。只能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故刑事诈骗案不能先向法院起诉。
  • 应该去报警,而不是起诉。这属于刑事案件,首先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破案,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会将卷宗移交检察院,检察院调阅卷宗后,认为事实淸楚,证据完整确凿,就会批准逮捕,然后检察机关以公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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