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1961年生人。本人1980.4在县市企业从事井下工作到企业破产2005年破产。井下工作到2000年。1997年转为合同制工人保险在单位破产前补交到2005年,共10年。从1997年到2000年为特殊工种。1997年更改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规定连续工龄从1984年4月算起,未缴纳养老保险。今年能退休吗?从84年到97年是不是视同为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能以特殊工种算吗?

2019-09-10 10:4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临时工和正式工都是劳动者,不管是否签订合同,均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 退休领取社会保险,不是按工龄,现在没有工龄,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缴费一年就计算一年,不缴费就不计算,对于城镇职工,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光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是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 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参照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规定执行,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为企业管理、技术岗位(原干部岗位)的女职工,达到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并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满2年以上的,可以按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规定办理。
  • 职工的养老保险缴纳分为企业和个人两个部分来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