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想要申请法律援助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
2019-09-10 11:1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在进行离婚过程中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 遭遇家暴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1.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可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并可以此到法院诉讼离婚、追索赔偿。
    2.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并依法提起诉讼,且当地将家庭暴力纳入援助范围的,可持生活困难证明申请法律援助。
  • 请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
    1、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所禁止而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违法行为作为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其主要特征是违法性,表现在离婚案件中,因配偶一方之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即为有违法性存在,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它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必备要素,是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
    只有一方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才能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侵权损害的因果关系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表现在离婚案件中亦如此。
    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饼居、通奸、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方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当然,也不排除有些精神损害后果是通过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在离婚案件中,有时配偶一方实施违法行为并不是直接针对另一方,如一方因盗窃罪被判长期徒刑,其行为可能伤害夫妻感情,给无过错方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只要配偶一方有违法行为存在,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无过错方的精神遭受损害,无论这种损害事实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造成的,均应认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主观上有过错
    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样过失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也应承担民事责任。表现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主观上应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的故意或过失,客观上应有实施如重婚、拼居、通奸、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