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承诺若离婚自愿放弃所有财产有效吗

离婚
2019-09-10 17:2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在民政部门申请领取了离婚证,或取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就是真的离婚。  夫妻俩离婚时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自愿离婚要带的证件: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 您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具体事项还是需要咨询公证机构,另外,在已经公证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若对方不履行协议,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