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紧急求助,请各位有正义感的网友帮帮忙,请大家关注一下,因为我身边家乡的亲人有不平的事情发生,请好心人出出主意,我们这些老百姓到哪里去寻求帮助?只有寻求公众的力量,谢谢。我老家在江苏省宿迁市,最近乡里要统一建设农村集体农庄,这本是件好事,可是你支部大队强行征地谁愿意?连相关的政策都拿不出来,老百姓怎么能信服?几日前大队干部强行把乡亲门前的自留土地铲平还把树木强毁,有一大婶为维护自家的权益,反倒被干部打伤,现还在住院,有照为证。村人不服要求了解相关政策,领导开集体会竟说:“没有条列,没有文件,不服的到乡里告去。”说完不待众人咨询相关政策,条列,以及善后的说法,扬长而去。我就纳闷了,这法制社会,被打的大婶难道就白白的被打吗?强制被铲平的农民自留地就活该被铲平吗?连个说法都没有。更荒唐的是没有条列,没有文件,那农民的权益谁来保障?请正义的朋友帮帮忙

社会保障
2019-09-10 17:5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行征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据此,如地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过低,被征收人可依法维权。
  • 征拆迁补偿可以通过货币的方式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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