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诉请离婚,我不想离,应如何应诉

离婚
2019-09-11 01:1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因此,如果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属于法定离婚条件,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是现在法院判决离婚,一般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相关内容你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网上有,搜一下。 《婚姻法》第40条: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国器律所刘树明律师回答。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了上述四种情形,一般不能提出赔偿。
  • 女方起诉离婚,如男方不应诉,不会单方判离婚。离婚诉讼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出庭参加,被告不应诉,再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庭前提,可以依法拘传当事人到庭。离婚诉讼,不会缺席审理和宣判。
    除非一方被宣告失踪。《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