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子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违约金较多),现在不想买了是不是要陪违约金。

2019-09-11 07:0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竞业限制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天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违法无效。
  •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对方预先给付的金钱。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由收受方退回或抵作价款。
    给付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可以看出,定金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的义务。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法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以惩罚性为例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在有欺诈行为时,应按消费者的要求以其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增加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该条是我国法律中惟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在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并存时,三者的适用原则应为:在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况下,定金不能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同时适用,即:不能同时主张定金罚和全部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定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超出定金数额部分的损失,可以损害赔偿金补充。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能并用,只是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可以由损害赔偿金补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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