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娄底一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购房合同里明确了我的公摊面积包含地上公共区域和负一楼(地下停车场)。但是我没有购买车库,现物业讲我属于没有车库的业主,禁止驾车入内,这合法吗?

2019-09-11 09:25: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
    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一般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有多大,  
    一、一般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有多大  体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漏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另外,购房人所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需要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按照规定,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用建筑空间。  按照规定,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必须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包括楼盘面积和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及明确公有共用部位。并要求提交的公有共用部位要与购房人购房合同附件中明示的公有共用部位一致。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需要在销(预)售合同的附加条款部分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二、商品房面积到底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房屋的不同部分进行计算。分为计算全部面积的部分、计算一半面积的部分以及不计算面积的部分。  
    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
    2.00m以上(含
    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3、房屋天面上层高在
    2.20m以上(含
    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底层、夹层、地下室中以及独立建造的自行车房、汽车库,层高在
    2.20m以上(
    2.20m)的,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作为外墙仅为装饰的,按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挑楼、全封闭的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复式、跃层建筑中的挑空层部分,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井不作为挑空。
  • 公摊面积怎么计算?

    ①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②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③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综合以上公式,我们可以得出:公摊面积=总公摊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总套数】×(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 ;  
    1、购房者在购买自住房屋时,必须根据自身家庭的储蓄、可获得的各类贷款以及向亲友借款等因素,来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的房屋类型、面积和价位。购房者在制定购房预算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  
    (2)考虑欲购房屋的面积。以往住宅商品房实行以建筑面积计价的方法,但依据北京市《关于新建住宅商品房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售价的通知》,从1997年7月1日起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住宅商品房售价的办法。  
    (3)调查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支出。购房者可参考《北京市普通住宅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原
    (1997)第196号),也可从亲友那里探听。  
    (4)衡量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购房者一方面要考虑可能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另一方面也需考虑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  
    (5)确定购房时的税费支出,包括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6)准备必要的咨询服务费用。  
    2、收集购房信息  购房者可从以下几种渠道获得购房信息:  
    (1)媒体广告,包括报刊杂志上的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和招贴广告及网络等;  
    (2)亲友介绍;  
    (3)开发商或代理商邮寄、发送的宣传品;  
    (4)售楼书;  
    (5)现场广告牌;  
    (6)现场展示样板房;  
    (7)房地产交易展示会;  
    (8)直接与房地产营销人员进行交流;  
    (9)其他途径,包括向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咨询公司等处查询关于房地产交易的各种资料。  
    3、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4、进行实地调查(现房)  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看中了某一处房屋后,一定要对欲购房屋进行实地调查。眼见为实。购房者在观看、考察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查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对房屋外部进行查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情况。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解。在实地查看过程中,购房者无法调查的情况,或在某些方面存在疑问,购房者还可以直接向现场的售楼人员询问,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一定要准确、清晰,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者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6、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购房手续的最后一关是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领取房屋及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结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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