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的问题,毕业后在单位取得了北京户口,同时签订了8年服务期限的协议,现在单位要强行改变我的工作地点,属于更改劳动合同,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单位要跟我协议解约,那我的那个服务期限协议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11 10:59: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
    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第二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
    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第三种情况: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 关于解约协议存在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举个例子: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辞职权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特别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不可抗力解除权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
    3、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4、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次规定了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接受专业技术培训以后的服务期。
  •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强行规定,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被迫情况,而且双方都签字盖章,就是有效的合同。即使是合同部分条款违法的,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买社保,没有休息等等的,也只是该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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