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协议怎么写,在民政局找律师写,

离婚
2019-09-11 15:4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和离婚都是男女双方自愿的事,如果夫妻间自愿离婚,可以写好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很多离婚者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概不知,更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只有自愿离婚的协议才有效;第二,子女监护权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的监护权达成一致意见,愿意上子女跟谁最有利于成长就跟谁;第三,女子抚养费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生活费达成协议,上学、生病就医等的费用原则上凭票均摊;第四财产分割,包括房产、存款等的分割;第五,债权债务的处理;第六,其它事项。
    离婚协议的内容大体上就是以上这几项,如果双方觉得有必要,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当然,这些内容不是固定的,比如双方没有女子,也就不存在第二三项的内容,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知道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怎么写呢?  一是男女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要写完整;  二是要写明男方与女方是自愿离婚;  三是就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写清楚;  四是其它事项的处理。
      五是男女双方签字。
  • 离婚: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起诉离婚: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离婚房产分割: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当事人可以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