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你诈骗罪会被刑事拘留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9-11 17:3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诈骗犯罪一旦实施,不论是否被刑事拘留,职权机关都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是否刑事拘留无关。《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 以下是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请参考。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四、审判期限
    1、普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 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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