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设某人手上拿着一个手提包(包里有200块钱)在场上买菜。作案人如果趁他不注意把他包里的200块钱偷出来那就构成扒窃,要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如果采取抢夺的手段直接把他的包(价值也是200块)抢走那不构成抢夺罪。最多也是治安拘留15天。那作案人何不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目张胆地把那个手提包抢走?又何必

治安处罚
2019-09-11 19:2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嫌抢夺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  
    (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上面已经谈过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  
    (2)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则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羁押所看管;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之间无任何关系;  
    (4)期限不同。司法拘留的期限同行政拘留一样为15日以下。
  • 罚款对14-18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的,《治安处罚法》的主要处罚手段就是拘留和罚款,但有些年龄段不适用拘留。此外,对未成年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由此可知,刑事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不过,在拘留的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间。如果你的男友如果被拘留超过了法定的期限,且当地公安机关仍未对其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予以释放,这种做法便是违法的。
    你的男友及其近亲属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当地公安机关解除对拘留措施,予以释放。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拒绝解除拘留、释放,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反映,由人民检察院监督当地公安机关纠正其违法行为。
    以上是关于刑拘15天公安机关调查才这么几天吗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