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网贷逾期了,今天收到以短信彩信方式发来的诉前立案通知书,请问这立案通知书是真的吗?还是另一种催收贷款的手段呢?

2019-09-12 06: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超过了偿还期限,但借款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放款。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
    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所谓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 P2P网络借贷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比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都要复杂的模式。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
    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 商账催收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企业提供逾期账款回收服务,运用合法的催收手段和方式,为企业及时实现资金回笼,降低企业资金的坏账率,从而有效维护企业财务现金流。商帐催收与一般的暴力讨债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主要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对债务方施加各种现实的压力来实现帐款的回收。
    商帐催收施压的手段和方式视具体案件情况和所拥有的相关资源而定,并无统一固定之模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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