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像法院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吗?

离婚
2019-09-12 10:1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 关于起诉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理,这个要看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婚前债务,那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应当自己承担,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除非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第三人知道的外,一般需要共同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原离婚案中未涉及的财产,即对被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关于上述情况的诉讼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 因此,实践中,权利人应该密切的关注自身权益的情况,注意不要因为诉讼时效的经过而造成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