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友借了八万,借款日期是2015 年3 月,借条上未写还款日期,借款当年已还四万,还剩四万未还,请问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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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
(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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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如果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开始保护是20年。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如果在主张债权时双方确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从确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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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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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日期届满后起算诉讼时效,过程没有中止中断的话,2年诉讼时效届满,你起诉对方以此抗辩的,法院将不支持你还款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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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