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患有精神病离婚可以得到赔偿吗

离婚
2019-09-12 16:2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A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你好:可以通过非诉程序向法院申请确认女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然后起诉离婚。由近亲属(除了配偶)申请,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你们可以到当地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一定条件)。

  • 1、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2、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夫妻感情一向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
    3、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4、离婚时必须对患病的一方有所照顾,不能让患病方失去监护,如果患病的一方离婚后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的,可以考虑要求另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患病一方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