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开始和邻居发生口角争执,过后他们母子2人带着铁棍上我家把我打伤,警方处理他们赔偿一般的医药费就完事了。之后过了一个月,在路上他带着铁棍又把我打伤(他用铁棍打了我之后我们就扭打在了一起),我鉴定是轻微伤,警方处理说把他拘留7天,罚我500元 我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8-08-27 10:1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伤害是以结果为处理依据,不同的结果,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轻微伤,属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轻伤属自诉刑事案件;重伤属公诉案件。因此,派出所要先做法医鉴定才作处理,是符合规定程序的。但做鉴定不并影响治疗。
    2、一般鉴定要60日左右出报告。
    3、轻微伤,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 被人打伤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