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否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还要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