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病故,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退保问题

2018-08-27 11:0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章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为解决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问师,经研究,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200元、180元,各地具体标准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
    (一)、
    (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上提高30%。   
    二、过去已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仍符合供养条件的,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遗属补助标准。   
    三、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范围、资金列支渠道等问题。
  •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一般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确定,抚恤金一般是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下面,退休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的标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理;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二、如何代替别人办理退保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的退保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附上所属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定授权书(必须两人到公证办理,还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东莞市公证处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  
    三、退保是否有时间限制?  没有,参保人可以停保几年来再来我市办理退保手续。社保资料在停保期间由我们永远保留。(我市现时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退保手续)。  
    四、退保可以退多少钱?  退保可以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全部金额,也就是说参保人在网上查询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所有金额,但不是单位和你个人所缴费的全部金额,因为单位还要缴交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这些部分是没有个人帐户,不能退钱。  
    五、遗失身份证能否办理退保手续?  不能,退保一定要身份证原件,没有身份证的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