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办法:
1、地上建筑物补偿: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框架结构按800元/平方米计算,砖混结构按700元/平方米计算,砖木结构按600元/平方米计算,砖复合板房按400元/平方米计算。
2、过渡费:一次性支付2年,每院8万元。
3、搬迁费:一次性支付,每院
0.3万元。
4、附着物补偿:每院地上附着物统一按照2万元进行补偿。
5、搬迁奖励:8月25日前完成拆迁的每院奖励5万元,8月31日前完成拆迁的每院奖励3万元,超期不予奖励。
6、每处院落按以上1-5项补偿合计后,每处院落再预补偿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