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借了别人的高利贷30万,别债主强迫写100万欠条后,又强迫拿他父母的房子抵押,他写的地址不是他父母房子的地址,结果高利贷债主就撑家里没有人把他父母的房门开了,还把锁换了。现在报案了,派出所还是不让父母进去房子。

2019-09-16 07:5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真的有些麻烦。因为:
    1、你是持卡人,银行只能找你,这是你和银行的事。先还钱,避免起诉,恶意透支,超过5000元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违反信用卡章程将卡片外借,你有错再先,你朋友违反你的意愿使用你的卡片,是你和“朋友”之间的事,搜集确凿的证据证实你朋友用卡(人证、物证),起诉他。
    3、吃一垫长一智,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证件或信用卡之类的东西借给别人,哪怕是“朋友”、“亲戚”,我们身边就发生过借用别人证件,私自办卡恶意透支不还,“持卡人”被起诉的事。
    警惕!!!
  • 有关夫妻一方借贷时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