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按揭买了一套住宅,房屋质量有问题,现在一直没有解决。现在有人停止还贷款,结果让开发商起诉了,判决业主败诉,也一直未执行,银行和开发商也在没有起诉!我可以不还贷款吗?谢谢

2019-09-16 10:4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正在银行按揭的房屋可以依法办理抵押贷款。
    1.按揭房再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变更抵押重新获得一笔贷款,按揭房再贷款能在不出售已有抵押房产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贷款余额,以实现抵押房产的再次融资。
    2.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 。
    (2)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3)同意以个人名下的房产及其权益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发放条件 。
    (4)具有合法正当的融资用途。
    3.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商业贷款利率或适当浮动。
    4.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5.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可选择按月等本息或等本金方式还款。
    6.房屋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住房抵押贷款、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权,而不是即将拥有。

  • 一、起诉要准备身份证明,递交起诉状,提供证据(如协议及双方往来的手续等)即可。
    二、代理费用根据标的计算,你可参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律师收费的标准计算。
    三、下面的规定你可以参考: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您好!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赔偿。根据城镇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
    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 验房入住后房屋质量出问题,业主维权途径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协商。
    业主可以本着有理有据,平等协商的态度和诚意和开发商商谈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做法适用于小的质量问题和讲信誉的开发商,这种方法化解矛盾会比较顺畅双方不会浪费更多的财力和物力。
    途径二:购房者可直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如果和开发商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优化的。消协调解消费纠纷是不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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