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因夫妻矛盾,回娘家了,留下3个月且还在哺乳期的女儿,已经回娘家40几天了,请问如果离婚,会怎么判?财产分配,女儿抚养权!

离婚
2019-09-16 13: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协议离婚又叫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其次,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不适合协议离婚,且民政局也不会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哺乳期四指孩子2岁以内。法律规定,女方生育子女完毕一年内,男方无权利提出离婚,除非有法院认可的离婚理由。可以分居,但是男方需要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女儿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解释
    (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