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小厂做数控加工,压一个月工资,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啦表现也很好,老板把我的岗位上调啦没把工资待遇上调整,以各种理由推后,所以我不做啦现在辞积到期啦,辞积也辞啦很久,在这里已经4个月啦。今天结工资还乱搞扣,迟到一分钟扣啦30还有他安排调班没安排好说我不服从管理扣500还有别的,现在两个月加起来也没五千。我说辛辛苦苦工作你不能这样乱扣,没想到他说不要不给啦,我说我去劳动局,让劳动局来评理,他还威胁说去劳动局我会一分钱也拿不到。现在这里没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衣工章,上班到是用大众化打卡片,我现在手上的证据他到可以否认。我现在手上有和老板和主管通话录音还有在这里的有些图片。请帮帮忙。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17 00:5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每月的累计扣罚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总额的20%,且扣罚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若一个月被扣金额超过月工资的20%,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像用人单位涉及职工迟到早退要扣罚工资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当按民主议定的程序进行必要的讨论和公示。
  •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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