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9月份,我们通过爱屋吉屋中介介绍一套房子,但是此房屋房东在3月份已经卖给了其他人,并且他们双方已经网签,9月份房屋已经到了审税的状态了,因为我们一直在寻找房源,中介利用自己内部渠道帮我们找到的此套房,过户流程没有走完,从3月份到9月份,房价已经涨了50多万,所以中介诱导房东和前买主违约然后卖我们,房东嫌价格卖的太低,在中介的诱导下,同意与前买家解约,并且与我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我们付了10万定金,但是我们双方约定了时间,10月20号前,如果房东和前买家解约成功,我们继续交易,如果没解约成功,退回定金,互不追究责任!结果到了10月20号,房东并没有处理好和前买主解约的事,所以房东把定金退回我们了!退定金也和中介说此事情,而且也是中介通知房东退的定金,因为是通过中介交易的,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把居间协议和佣金确认书一起签了,现在房东与我们之间已和平处理了,2017年5月份中介起诉我们居间协议纠纷一案!去年9月到今年5月并没有任何人联系过我们要付中介费!

我就想问问,1,房子既然房东已经已和前买主网签,在没有撤销网签的情况下,房东是否有权力再出让给我们?

2.既然已经网

2019-09-17 10:0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在法律上叫做居间合同。
    当中介人员通过介绍买卖双方,并且达成买卖合同的签订。他们的居间责任就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买卖的合同已经签订。
    中介的义务已经履行,这个中介费是合法收取。
    至于买卖合同最后是否履行,这买卖双方的问题。
    所以,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是卖方不履行,则起诉卖方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如果是买方反悔不想买,则卖方起诉买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
    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房屋中介违约怎么办,房屋中介违约如何处理?读过本文,您一定已经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
  • 二手房中介费收费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1.为规范房屋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房屋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房屋买卖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 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