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买方,把房子让中介买了,中介说给我交两万元押金,可是他只给我一万元现金,这个怎么处理

2019-09-17 11:07: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在实践中,即使中介机构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委托人也会拒绝支付或要求减少支付报酬,主要是因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过程中出现瑕疵。
    特别是在2010年之后,因房地产市场价格急剧上升,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等文件,对房屋市场实行限贷、限购、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等多项宏观调控措施。
    在因房屋新政因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对于居间报酬问题,中介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往往产生争议。
  • 用人单位招收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财物。收取押金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n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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